濟南國稅局局長答網友:“饅頭稅”其實是誤解
2011-02-22 12:21:00 作者: 來源:大眾網

濟南市人大代表、市國稅局局長回答網友關注。
大眾網濟南2月22日訊(記者 馮煒程 劉國棟)近日,濟南市政協委員潘耀民關于降低饅頭稅率的提案經媒體報道后,在社會上引起了較大反響。2月22日,濟南市人大代表、市國稅局局長張德志在濟南“兩會”期間回答了網友對“饅頭稅”的疑問。
張德志說,目前我國沒有“饅頭稅”這一稅種,濟南也未擅自開征過“饅頭稅”。潘耀民委員在政協提案中反映的是饅頭稅率的問題。媒體所稱的“饅頭稅”其實是對銷售饅頭征收的增值稅,而并非專門針對饅頭這一食品單獨開征的稅種。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生產和銷售饅頭應當繳納增值稅。
饅頭產品執行17%的增值稅稅率是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的。他解釋說,目前我國的增值稅設置了三檔稅率,基本稅率為17%,對出口貨物適用零稅率,對糧食等產品實行13%的低稅率。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規定:“以糧食為原料加工的速凍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種熟食品,不屬于‘糧食’的征稅范圍。”饅頭是糧食加工制成的熟食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
張德志對記者說,有的新聞報道中說的:“購買一元錢的饅頭就要繳納2毛錢的稅”,這種說法其實是不準確的。我國增值稅納稅人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目前小規模納稅人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一般納稅人按照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由于增值稅是價外稅,應換算為不含稅價之后再計算。對小規模納稅人來講,消費者最終承擔的增值稅為3%;對一般納稅人來講,由于國家對初級農產品實行免稅政策,同時生產企業可以按照13%抵扣,消費者最終承擔的增值稅為4%左右。
張德志認為,這其實牽扯到食品加工企業的增值稅稅負問題。按照規定,一般納稅人實行稅款抵扣政策,其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減去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雖然稅率為17%,但實際稅負遠遠低于17%。從我省食品加工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看,目前實際稅負在3%左右(不同企業、不同年度略有差別)。
據介紹,對于潘耀民委員三次提案,濟南市國稅局曾以濟國稅函【2007】89號、【2009】61號、【2010】25號文件進行了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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