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健代表:新農合應盡快上升至法律層面
2011-03-03 22:29:00 作者: 來源:大眾網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紅十字會曲阜醫院院長姜健向記者介紹議案建議。
大眾網北京3月3日訊(特派記者 劉國棟 馮煒程)“新農合是解決農村百姓看病貴的有效途徑,但迄今為止,新農合尚未納入法律范疇,讓這一惠民措施缺乏權威性和約束力。”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紅十字會曲阜醫院院長姜健在接受大眾網記者采訪時表示,現在急需制定新農合的相關法律法規,把新農合上升到法律層面,以期把惠民政策真正貫徹落實下去。
姜健是一位老代表,從1988年當選第七屆全國人大代表,一直連任至今。“我經常到農村去調研,發現一樣的條件下,有的農戶生活好一些,有的農戶生活卻特別貧困。貧困農戶大多是因為家里有病人。”姜健說,看病貴一直是困擾農村百姓的難題,因病致窮的情況隨處可見,2002年開始,國家推出一系列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下簡稱新農合)的政策,恰恰就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
姜健介紹,以山東為例,2010年山東省新農合人均籌資水平達到135.42元,其中各級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120元。所有縣、市、區統籌區域內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都達到60%以上。“這有效緩解了參加新農合農民的就醫負擔,是實實在在的惠民好政策。”
但是,姜健在調研中也發現,新農合尚未納入法律范疇,其工作推開仍以一般政策性文件為依據,內容比較分散,缺乏強制性法律規范和約束力,削弱了新農合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也導致了在實施過程中的一些問題和不足。
“沒提高到法律層面,沒有強制力,肯定就會有執行不力和不到位的情況。”姜健給記者舉例說,如經辦機構部分掛靠在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與經費不足;籌資數額不確定,籌資效率不高;補償標準不統一,公平性較差;定點醫療機構監管不到位,醫藥費用增長過快,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籌資保障水平的提高幅度;信息化建設尚不完善,基金監管手段落后,程序不夠規范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了新農合制度的健康發展。
姜健代表建議,在推進新農合制度覆蓋全體農民、全面實現覆蓋面公平的同時,應該明確政府主管部門、經辦機構、參合人、定點醫療機構各方法律責任,建立新農合籌資的長效機制,并規范新農合基金管理、使用。另外,對于新農合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還應加強監管,杜絕不法行為的出現。
姜健說,現在讓新農合立法可能還需要一個認識和實踐的過程,這是符合法律演進規律的,但是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管理條例》的時機已經基本成熟,“我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盡快啟動新農合立法程序,明確執法主體,完善責任體系,規范運行機制,以促進新農合健康、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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