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從業人員法律知識讀本
2011-08-31 18:44:00 來源: 中國文明網 我要評論
[提要] 進行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由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一、網絡安全法律知識
二、電子商務法律知識
三、網絡知識產權法律知識
四、網絡侵權法律知識
五、網絡犯罪法律知識
六、網絡管理法律知識
七、網絡法律糾紛的解決
* * * * 內 容 如 下 * * * *
一、網絡安全法律知識
(一)應重點掌握的法律規范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1994年2月18日施行)
第十一條 進行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由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第十二條 運輸、攜帶、郵寄計算機信息媒體進出境的,應當如實向海關申報。
第十三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負責本單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第十四條 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發生的案件,有關使用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六條 國家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的銷售實行許可證制度。具體辦法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或者未經許可出售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對個人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1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除予以沒收外,可以處以違法所得1至3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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