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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學規范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必須按照“三個代表”要求,以貫徹執行《條例》為契機,在五大機制建設上下功夫,切實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強化育人機制建設。首先,要根據領導干部的成長規律,進行“德”的錘煉。要進一步加強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使年輕干部自覺地加強黨性修養,不斷提高精神境界,提高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自覺性、堅定性。其次,要采取多種形式進行“才”的錘煉。要繼續搞好下派掛職、上派鍛煉、外派提高、易崗輪換、異地交流等多種形式的培養,并逐步完善與干部交流制度相關的政策制度,讓年輕干部增加閱歷、開闊視野,多層次增強宏觀決策能力和組織指揮能力,多維度塑造領導才能和領導藝術,從而增強工作中的原則性、系統性、預見性和創造性,提高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能力和水平。 強化擇優機制建設。這一機制,主要包括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兩個方面,這是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擴大民主有機結合,經過多年探索實踐形成的比較成熟的做法。我們要嚴格堅持《條例》規定的原則和選拔條件,尤其是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打破過去那種“由少數人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的狀況,擴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把競爭機制引入干部選拔工作中來,讓優秀人才脫穎而出。黨政優秀領導干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的操作,職數確定是前提,組織考核是基礎,公平競爭是核心,群眾公認是依據。按照公布職位和報考條件、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統一考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任前公示、決定任命等程序進行。要特別注意研究、解決目前存在的考試、考察、任用一體化的弊端。 強化考察機制建設。提拔任用優秀人才,要以《條例》為準則,依據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不同領導職務的職責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績、廉,注重考察工作實績。考察時,要采取個別談話、發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實地考察、查閱資料、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要進一步增強干部考核工作的透明度,根據考察對象的不同情況,通過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發布干部考察預告,充分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以保證考核工作的客觀公正。強化考察機制建設,一定要特別重視工作實績的考核,應注重探索工作實績的量化考核辦法,以減少主觀性,增加客觀公正性。另外,還要加強八小時以內和八小時以外的內外考核、領導點評和群眾評議的點面考核、熱線電話與個別訪談的立體式考核、政治評審與經濟審計相結合的雙向考核等。 強化風險機制建設。一是實行干部推薦責任制。無論以集體名義還是以個人名義推薦干部,都有對被推薦者負有培養、教育、監督的責任,防止和減少以權推薦、因私推薦、唯親推薦等問題的發生。二是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考察工作責任制。三是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追究主要責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強化監督機制建設。黨的組織、人事、紀檢等部門,尤其是紀檢部門,要加強黨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加強對選拔任用優秀黨政領導干部工作的監督,關鍵是要加大對貫徹執行《條例》情況的監督力度,對違反《條例》的行為,要嚴肅查處。要配合風險機制建設,對失職瀆職行為,依照有關紀律和規定予以追究。要切實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責任制。 ■魏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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