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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濟南市檢察機關在查辦某國有企業負責人高田(化名)職務犯罪一案時發現,從1999年12月到2000年2月兩個半月的時間內,該單位有22萬余元公款,去向不明。 隨著上百份證據從四面八方匯集在一起,真相終于大白:為了爭取一個項目,高田利用元旦、春節之機,多次去北京等地,向有關人員贈送價值不菲的禮物,提供高標準的吃喝玩樂項目。為了顯示身份,高本人在京期間亦租住高級賓館,每日花天酒地,致使22萬余元公款很快揮霍殆盡。除此之外,辦案人員還在該單位財務賬上陸續發現了類似“海參五份,單價1898元”、“西服三套,單價4868元”之類的購物發票。 隨著案件的深入查處,檢察干警發現,正是從那時開始,這家國有企業從年利潤上千萬元滑入了經營虧損、入不敷出的境地,而這絲毫也沒有影響高田的消費水平:出門是豪華轎車,辦公是寬敞氣派的辦公室和價值上萬元的桌椅、沙發,吃飯是高級賓館……這些費用,高田都瀟灑地大筆一揮簽個名從財務賬上報銷了之。據不完全統計,僅2000年一年的時間里,高田所報銷的公款消費金額就達近60萬元,平均每個月消費5萬元,而全年為職工報銷的醫藥費用尚不足10萬元。案發時,該企業的虧損額已超過3000萬元,欠職工集資款、工資、醫藥費等約500萬元。
□ 李英君 萬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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