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實施嚴禁群租房 青島協管將逐戶上門稽查
2011-02-01 08:41:00 作者: 來源:大眾網-半島都市報
春節假期回來,再像以前那樣十幾個人群租在一套房子里,就不行了。自2月1日起實施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嚴禁群租。另外,2月1日還將實施的新法規有《發票管理辦法》、《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此外,青島本地也有一些新政策實施,如從2月1日起,市民再到定點社區醫院看門診大病時,不必再墊付醫保報銷部分了。
租賃 原有房間不得分割出租
十幾名租客擠在一套房里的現象很快將被禁止了。2月1日起,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該辦法規定,屬于違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等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同時規定,出租人不得單方隨意提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后30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到當地建設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記者從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房屋租賃中心獲悉,今年本市將掀起房屋租賃管理風暴,該中心把2011年確定為“住宅房屋租賃管理年”。屆時將招百名社會協管力量,挨門逐戶上門稽查,重罰拒不登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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