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明確物業收費 占用業主共有道路停車要交費
2012-07-18 07:07:00 甄真 來源: 濟南日報 我要評論
[提要] 《山東省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各地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一些問題,包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范圍,車庫、車位收費的范圍及管理等。
本報7月17日訊(記者 甄真)《山東省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各地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一些問題,包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范圍,車庫、車位收費的范圍及管理等。今天,省物價局針對我省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有關政策和問題進行了明確。
省物價局明確了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范圍。按照《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主要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住宅小區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寬帶數據傳輸及變電、二次供水、換熱、燃氣調壓等設施設備,不屬于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
關于車庫、車位收費的范圍及管理問題,省物價局明確,依據《辦法》規定,物業服務費按法定房屋產權面積(不含與住宅配套的儲藏室面積)計收。獨立專有車庫,需要按照房屋權屬證書或購房合同載明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服務費。占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應當交納車位場地使用費,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綜合考慮車庫租賃費的價格等因素確定;業主大會成立前,經半數以上業主同意,車位場地使用費收取標準可參照當地制定的車位租賃費標準執行。停車場地的保潔、秩序維護、購買公眾責任保險等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可依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按實際支出在車位場地使用費中列支;業主大會成立前,支出比例由各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物業主管部門核定。車位場地使用費以及其他公共部位收益資金歸全體業主共有,主要用于補充相關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車位場地使用費可參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模式執行,并接受全體業主監督。
此外,省物價局還明確,物業服務合同有約定期限的,在合同期內,物業服務及其收費標準仍按合同約定執行;物業服務合同未約定固定期限或者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已經到期的,物業服務及其收費標準等應按《辦法》規定執行。同時,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及時到當地物業主管部門辦理物業服務合同備案手續。具體執行辦法由各市物業主管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省物價局要求各地盡快出臺當地的具體實施辦法,記者了解到,《濟南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已經濟南市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將于近日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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