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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東部房價瘋漲,二手房租金也隨之水漲船高。近日,在高新田莊附近租房的王先生就遇到麻煩,租房還有8個月到期,房東卻要漲價,原本1400元的房租變成了2200元,交不上錢就要搬走。這可急壞了王先生。業內人士分析,田莊附近周邊漲價迅速與拆遷有關,租房者大量增加,導致租房供不應求,因此租金大幅上漲。
簽一年合同月租金1400
王先生是外地人,今年來到濟南打拼。6月份,他在高新區找到一份工作,生活漸漸穩定,盤算著找一套房子先租住下來。
“當時看中了建筑大學南邊田莊附近的一棟毛坯房,120平米,一個月租金1400。”王先生告訴記者。他咨詢了附近居民,得知6月份租金平均價格才1200元。“但當時急著住下來,就一咬牙租了下來。”王先生告訴記者。
王先生同房東簽了合同,租期一年,每月房租1400元,押一付三,一個季度交一次錢。然而讓王先生沒想到的是,自己住了才四個月,房東告訴自己要漲錢,不然就搬出去。
僅住四個月竟漲到2200
10月16日,王先生正在屋子里休息,被一陣“咣咣咣”的敲門聲叫起。打開門一看,是自己的房東。寒暄半天后,房東終于漸漸說到了正題。大意是周圍的房租都在漲價,王先生的租金也應當漲。原來月租金是1400元每月,現在價格漲到了2200元。王先生覺得納悶,合同里不是說好了租一年,每月1400,怎么說漲就漲呢。房東很強硬地告訴王先生,不想搬走可以,但是需要加錢。
王先生一肚子委屈。他告訴記者:“一個月前,我剛交了這個季度的房租,房東這么做太霸道。”王先生表,自己當時和房東只是簡單簽了協議,上面寫了租期、租金,雙方簽了字。
“合同書上沒約定違約條款,現在想要他賠償,可缺少憑據。”王先生嘆氣道。
山東避風港律師事務所李敬濤律師表示,王先生同房東訂立合同,房東要求漲價,更改合同中價格,就應事先同王先生協商,否則單方面違約。合同形式簡單并不影響合同法律效力,只要租金租期等關鍵性條款明確,王先生就有權拒絕搬走;王先生也可要求房東賠償。
田莊周邊租金瘋漲
租房未到期被要求漲價,王先生的遭遇是否普遍存在呢。生活日報記者調查發現,高新區田莊附近的租金確實在漲,并且這幾個月漲得很厲害。
“以銀豐唐郡為例,125平左右的毛坯房,6月份的租金還在1100元左右,到了10月份,價格就漲到了1400元,四個月的時間漲了300元。”一位房產經紀人告訴記者。而田園山莊的一位房主告訴記者,自己130平的房子,今年6月份月租還1400元,到了10月已經漲到了2200元。
房租漲幅還同小區位置有關。“像和潤幸福城,靠近115公交站,平時上下班方便,來租房的人很多,房租漲得就更厲害。”一位經紀人告訴記者。
(生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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