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編輯:張艷
責任編輯:高娜
“2006年暖氣我就報停了,十年一直沒住人,現在咋還收5000元滯納金?”近日,家住濟南市匡山小區祥和園的吳先生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反映,他現在居住的房子空了十年,今年搬進去后想開通暖氣,匡山熱力中心告知要交5000元滯納金。吳先生認為匡山熱力沒有盡到告知義務,不應該收取高額滯納金。匡山熱力稱,吳先生的欠款和滯納金為每年沒有及時報停所造成,有相關規定,并非亂收費。

想供暖,先交滯納金
“房子是2006年買的。”吳先生說,他買了房子不久,他就調到北京工作了,考慮房子住不著,2006年他辦理了暖氣報停業務,但之后就再也沒有報停過。
隨著工作調整,吳先生今年又調回濟南工作,搬到祥和園的房子里住。天氣逐漸變冷,吳先生決定開通暖氣,可誰知暖氣還沒熱,吳先生頭先“熱”了。“匡山熱力稱房子有5000元的滯納金,必須先繳納原先的欠費和滯納金之后才能通暖氣。”吳先生說。
“2006年辦理了暖氣報停,房子一直空著,滯納金是從哪來的,5000塊錢又是怎么核算出來的,有什么依據嗎?”吳先生告訴記者,他將心中疑問反映給了匡山熱力,“而匡山熱力回復說暖氣不開通必須每年都要辦理報停,否則要交滯納金,然后就掛斷了電話。”
“開不開暖氣是我自己的選擇,原以為只要報停一次,以后就不需要報停了,真不知道暖氣還需要年年報停。”吳先生說,因多年不在這里居住,相關的供暖通知什么的也都沒有看到。“鄰居們說現在暖氣都不收報停費了,咋還收我的?”吳先生質疑。
供暖滯納金,為何沒通知
吳先生這5000元的費用是怎么產生的,有沒有相關的收費依據? 濟南市匡山熱力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吳先生這些欠款和滯納金主要是2014年之前的供暖報停欠款和滯納金。
根據供暖條例,濟南市2014年冬才取消報停費,原先都是收取總供暖費用15%的報停費。這些報停費也應該和暖氣費一樣在供暖之前交齊,否則將產生滯納金。“因此吳先生的欠款和滯納金主要是2014年之前產生的,并且有相關規定作為依據,并非亂收。”
“就算要收,并且產生了滯納金,那么匡山熱力公司是不是有義務告知我呢?”吳先生質疑,如果沒有及時還貸銀行會發短信通知,并且告知不還貸款將會產生的不良后果,“連個短信通知都沒有,我怎么知道產生了滯納金?”
關于“是否通知”,匡山熱力中心工作人員稱因每年的供暖市民數量巨大,他們沒有每個人的聯系方式。“另外,我們每年都會在樓道前貼通知,通知居民交費的時間和價格,不用暖的需要提前辦理報停。”工作人員說。
相關鏈接:
一年滯納金比供暖費都高
吳先生的遭遇在省城并不鮮見,每年市民需要補交高額取暖費和滯納金的新聞屢見不鮮,為什么供暖行業總是爆出高額取暖費和滯納金?據了解,由于供暖費用總體較大,每天產生千分之三的滯納金,一年就要翻倍。而且不少熱企軟件信息建設不齊全,不能及時通知到用戶。用戶不能及時補交欠款,也會產生巨額滯納金。
針對近日刷屏的“12萬年收入算高收入”,昨天下午,多位熟知個稅改革的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專家通過新華社發聲,“12萬元年收入算高收入”是誤讀,純屬謠言。據此,很多媒體認為,國務院剛剛印發的《意見》中提到的“高收入者”也是12萬年收入人群,并對這個10年前...[詳細]
25日,記者從淄博市交通局獲悉,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淄博將對代步車生產、銷售、使用等環節非法行為開展綜合治理,力爭2至3年的時間里,在全市逐步消除代步車非法行為。[詳細]
24日濟寧召開城區居民供熱價格調整聽證會,建議城區居民供熱價格由21元/平方米調整為20元/平方米,同時供熱時間由120天調整為125天。濰坊、日照、聊城、泰安、煙臺、臨沂供暖價格均為23元/平方米;德州、萊蕪、濱州、淄博均為22元/平方米;排名后三位的為東營21元/平...[詳細]
“我們自己的學區學校卻要讓給其他學區的孩子,我們實在想不通其中道理。張女士介紹,鮑山學校分為南北兩校,南校為1—3年級小學部,北校為4—9年級高年級部,兩校就讀學生大多是濟鋼職工子弟。[詳細]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李洋 攝 10月8日,淄博高青一駕駛員疲勞駕駛老年代步車釀禍,將一行人撞倒受傷經搶救無效身亡。屆時,淄博公安、交通運輸、城管執法部門聯合執法,對自用的非營運代步車實行集中整治,同時對非法營運、禁行區內行駛的代步車進行處罰并扣留。[詳細]
25日,濟南市槐蔭交警通報了一起少見的交通事故,事故中的一名“奧迪男”堪稱悲催。很快,林海峰就發現兩起事故之間是有聯系的,被豐田轎車撞倒的正是上起事故中奧迪車的駕駛員閆某。[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