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編輯:魏鵬
責任編輯:高崇敏
隨著監(jiān)控探頭的普遍安裝,交通肇事破案率大大提升,尤其是在市區(qū),破案率幾乎達到百分百。但是,依然還是有部分駕駛人心存僥幸,事故發(fā)生后不是報警救人而是逃逸,最終沒逃了不說,甚至還面臨終生禁駕的處罰。4日山東省交警總隊公布今年第二批150名終生禁駕名單,其中七成以上是因為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被禁駕,其中不乏駕齡10年以上的老司機,其中一人駕齡甚至高達38年。在公布數據同時,交警也發(fā)布了10起終生禁駕典型案例。
一、 日照“2.13”交通肇事案件
2016年2月13日18時許,唐某駕駛轎車行駛至日照市莒縣陵陽鎮(zhèn)楊家址坊村時,駛入逆向車道,與對行的轎車相撞,造成對行轎車駕駛人張某、乘車人林某當場死亡。
經調查,唐某逆向行駛;血液酒精含量為145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2016年3月3日,唐某被日照市莒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2017年5月9日,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唐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二、德州“5.21”交通肇事案件
2016年5月21日7時許,王某駕駛轎車行駛至德州市齊河縣晏黃公路時,與王某騎行的電動自行車相撞,致使王某騎行的電動自行車又與秦某騎行的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王某、秦某受傷,后王某經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fā)生后,王某駕車逃逸,后被交警部門抓獲。
經調查,王某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且存在交通肇事逃逸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2017年1月5日,王某被德州市齊河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六個月。2017年3月6日,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王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三、德州“5.29”交通肇事案件
2016年5月29日14時許,阮某駕駛轎車行駛至德州市陵城區(qū)汽車站路口時,與違反交通信號燈的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電動自行車騎行人李某受傷。事故發(fā)生后,阮某駕車逃逸,后被交警部門抓獲。
經調查,阮某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且存在交通肇事逃逸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2017年2月28日,阮某被德州市陵城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2017年3月30日,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阮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四、濟寧“7.27”交通肇事案件
2016年7月27日18時許,王某駕駛輕型貨車行駛至濟寧市金鄉(xiāng)縣凱勝大道山陽橋路段時,與一輛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電動自行車騎行人陳某當場死亡。事故發(fā)生后,王某棄車逃逸,后到交警部門投案自首。
經調查,王某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且存在交通肇事逃逸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2017年2月17日,王某被濟寧市金鄉(xiāng)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2017年4月20日,濟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王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五、聊城“8.26”交通肇事案件
2016年8月26日21時許,郭某駕駛轎車沿260省道行駛至聊城市冠縣路段時,與前方順行的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電動自行車騎行人馬某當場死亡。事故發(fā)生后,郭某駕車逃逸,后到交警部門投案自首。
經調查,郭某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且存在交通肇事逃逸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2016年12月21日,郭某被聊城市冠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2017年2月8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郭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六、東營“10.05”交通肇事案件
2016年10月5日22時許,杜某駕駛輕型貨車行駛至東營市河口區(qū)仙河鎮(zhèn)興凱湖路時,駛入逆向車道,與一輛對行的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電動自行車騎行人齊某、乘車人黃某受傷,后黃某經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調查,杜某血液酒精含量為75.9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2017年4月24日,杜某被東營市河口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2017年5月22日,東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杜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七、濰坊“10.24”交通肇事案件
2016年10月24日16時許,王某駕駛轎車行駛至濰坊市濰城區(qū)水庫路時,與一輛電動三輪車相撞,造成電動三輪車駕駛人劉某當場死亡。事故發(fā)生后,王某駕車逃逸,后到交警部門投案自首。
經調查,王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06.51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且存在交通肇事逃逸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2017年3月31日,王某被濰坊市濰城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刑三年。2017年4月18日,濰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王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八、東營“11.23”交通肇事案件
2016年11月23日14時許,劉某駕駛轎車行駛至濟寧市汶上縣泉河路時,遇交警查車,倒車時與行人房某相撞,造成房某受傷,后經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調查,劉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65.3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2017年3月3日,劉強被濟寧市汶上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2017年4月20日,濟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劉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九、濰坊“12.24”交通肇事案件
2016年12月24日22時許,張某醉酒后駕駛轎車沿309國道行駛至濰坊青州市路段時,與前方順行的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電動自行車騎行人胡某受傷,后經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調查,張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94.71ml/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2017年3月14日,張某被濰坊青州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2017年4月19日,濰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張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十、淄博“1.20”交通肇事案件
2017年1月20日22時許,路某駕駛轎車行駛至淄博市臨淄區(qū)鳳凰鎮(zhèn)西梧村路段,與崔某騎行的電動自行車相撞,后又與張某騎行的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張某受傷,崔某當場死亡。事故發(fā)生后,路某駕車逃逸,后到交警部門投案自首。
經調查,路某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且存在交通肇事逃逸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2017年4月7日,路某被淄博市臨淄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2017年5月9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路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7月4日,2017年山東省“三下鄉(xiāng)”“千村行動”“調研山東”社會實踐活動出征儀式在濟南大學舉行。儀式上,與會領導為志愿者代表隊授旗,志愿者代表發(fā)出了“深入群眾,扎根基層,學以致用,增長才干,砥礪品格,報效祖國。[詳細]
7月2日,《濟南時報》報道了“濟南欲選部分既有住宅推動加裝電梯”一事,引起社會關注。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所需資金主要通過業(yè)主自籌解決,同時可以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財政補助資金予以彌補。[詳細]
7月4日,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發(fā)布《2016年北海區(qū)海洋環(huán)境公報》。北海分局2016年還對黃海中部10處海水增養(yǎng)殖區(qū)環(huán)境質量開展監(jiān)測,其中青島靈山灣海水增養(yǎng)殖區(qū)主要養(yǎng)殖扇貝、貽貝、菲律賓蛤仔,青島鰲山灣海水增養(yǎng)殖區(qū)主要養(yǎng)殖牡蠣、貽貝、菲律賓蛤仔,這兩個增養(yǎng)殖區(qū)...[詳細]
2017年底,全市年用水總量控制在14.26億立方米以內,全市萬元GDP用水量降低到13.2立方米以下,萬元工業(yè)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2立方米以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6769以上,工業(yè)用水重復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城市供水管網漏失率控制在12%以內。今后,我市...[詳細]
4日,持續(xù)三天的濟南市公務員面試圓滿收官。 參加面試的考生,按報考部門和職位抽簽抽出面試考場和面試順序, 一場一抽, 真正實現了 “考官不知道面試誰, 考生不知道誰面試” 。[詳細]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了解到,7月4日上午,青島黃島區(qū)積米崖港區(qū)海邊發(fā)生了驚險的一幕,一位挖蛤蜊的老年男子深陷海灘淤泥里,情形十分危急。后來黃島公安分局積米崖防派出所民警和熱心市民一起徒手挖了半個多小時的淤泥,將被困老人安全地救出。[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