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編輯:魏鵬
責任編輯:毛德勛
大眾網濟南8月16日訊 大眾網記者從濟南市人社局了解到,濟南醫保政策新規將自9月1日施行,規定自2018醫療年度繳費期起,成人醫保二檔、少年兒童醫保、大學生醫保的繳費標準均每人每年上調40元。此外,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重癥肌無力、肝豆狀核變性、強直性脊柱炎等4種疾病將被納入居民醫保門診報銷范圍,此舉將進一步減輕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社保局工作人員介紹,濟南市居民醫保整合后,通過三年多的運行,整體較為穩定。為實現居民醫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目標,同時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籌資機制、逐步提高參保人員待遇水平,擬作以下政策調整。新規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
個人繳費標準的調整
自2018醫療年度繳費期起,成年居民個人繳費標準仍分為兩檔,一檔標準維持不變,仍為每人每年300元;二檔標準由每人每年160元調整為200元,繳費檔次由本人自愿選擇。少年兒童個人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100元調整為140元。駐濟高校大學生個人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80元調整為120元。
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種待遇的調整
自2018醫療年度起,一個醫療年度內,居民醫保參保人在各級醫療機構(含社區醫療機構和鄉鎮衛生院)的住院次數累計計算,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準相應降低20%,從第三次住院起不再執行起付標準。
自2018醫療年度起,居民醫保參保人(不含參保大學生)發生的基金支付范圍內的住院或門診規定病種醫療費用,在鄉鎮衛生院醫療的,基金支付比例統一調整為80%。
自2018醫療年度起,按照成年居民二檔標準繳納居民醫保的參保人,發生的基金支付范圍內的住院或門診規定病種醫療費用,在省(部)三級醫療機構醫療的,基金支付比例調整為35%;在其他三級醫療機構醫療的,基金支付比例調整為50%。
自2018醫療年度起,參保大學生發生的基金支付范圍內的住院或門診規定病種醫療費用,在三級醫療機構醫療的,基金支付比例調整為65%;在二級醫療機構醫療的,基金支付比例調整為75%;在一級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醫療的,基金支付比例調整為85%。
居民醫保門診規定病種中腎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療,基金支付比例仍按現行規定執行,本次不予調整。
提高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自2018醫療年度起,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基金籌資標準和年度結算定額標準,統一調整為每人每年50元。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參保人普通門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參保大學生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調整為65%;參保居民最高支付限額由300元提高至350元。
擴大門診規定病種范圍
自2018醫療年度起,將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重癥肌無力、肝豆狀核變性、強直性脊柱炎納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范圍,對參保患者藥品和治療費用按政策給予報銷,進一步減輕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實行異地安置備案報銷
自2018醫療年度起,我市居民醫保參保人長期在外地居住,已辦理當地居住證達六個月以上的,可以選擇居住地的醫療保險協議服務機構進行診療。參保人持異地居住證、異地安置人員備案表、所選擇的異地協議服務機構名單到參保所在縣區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備案后,參保人在備案的異地協議服務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種醫療費用按規定予以報銷。所選擇的異地醫療機構原則上一年之內不得更換或注銷。異地安置人員經所選擇的異地醫療機構同意,轉往其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按照居民醫保異地轉診轉院的有關規定執行。在非備案地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居民醫保異地就醫的有關規定執行。(大眾網-山東24小時記者 樊思思)
在大檢查期間,各市每月至少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公布一批實施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管理企業,公告一批依法關閉取締的違法違規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詳細]
“用2-3年時間,形成一批市場化債轉股項目典型案例,全省各類企業杠桿率進一步降低。按照《意見》,山東將通過推進兼并重組、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盤活存量資產、優化債務結構、有序開展市場化債轉股、發展股權融資等主要途徑,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提升實體經濟...[詳細]
8月13日,包括瓜達爾中國臨沂商城在內的六個中巴經濟走廊項目在巴基斯坦伊斯蘭堡正式揭牌。據了解,早在2015年11月,臨沂商城代表團參加瓜達爾自由區土地交接儀式時,就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詳細]
記者從山東省交通廳獲悉,京滬高速沂源服務區成為全國首個“無現金示范服務區” ,方便司乘人員快速購物、加油等。[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