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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一:法國裁判勒·古涅表示:FBI一位警官早在她在鹽湖城時就找過她,詢問她是否認識一個俄羅斯人。回答當然是否。這說明美警方早已將滑冰事件與托科塔庫諾夫聯系在一起,可為何時隔半年之久,他們才采取行動,是想“放長線釣大魚”或是收集更全面的證據?他們是否找到了? 疑點二:黑手黨是決不會去做無利可圖的事情的,如果說托科塔庫諾夫是俄羅斯黑手黨成員,那么,“促使”一對俄羅斯花樣滑冰運動員奪得奧運會冠軍,他們到底從中獲得了什么樣的利益? 疑點三:如果說這是一起有組織的犯罪活動,那么最容易被竊聽的電話很可能并非是犯罪嫌疑人惟一的聯絡手段。那么,在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方面,FBI是否還能提供更有力的證據? 疑點四:阿妮西娜與其搭檔最近3個月一直在美國訓練,而在此期間FBI從未詢問過他們。而根據FBI所掌握的材料,托科塔庫諾夫被懷疑是俄羅斯最大黑社會組織的重要成員,涉及許多大案,那么,為什么要在這個小小的“滑冰事件”上直接“驚動”這位“大人物”? 疑點五:現在北美人在談論法國滑冰協會與俄羅斯同行的“陰謀”,而后兩者同樣在談論“所受到的來自北美媒體與裁判們的壓力,還有國際滑冰協會希望北美選手奪冠以贏得更多的電視轉播權收入”。顯然,在這起案件中,現在有很多事情還不太明朗,對于那些近日被美國多起巨額假賬丑聞事件(導致西方股市一片恐慌,美元匯率重挫)弄得焦頭爛額的美國FBI警察們來說,他們急需要拿出更有說服力的證據。 歸根結底,在這起案件中,到底誰是最大的受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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