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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 誠 誰都知道,電視的黃金時段之所以冠以“黃金”二字,在于這一 時段收視率高,播出引人入勝的電視節目,其間的廣告收入非同一般, 此乃真金白銀,黃澄澄,金燦燦,何等誘人! 大凡一件事情都有兩種價值,用今天最通俗的話說,就是經濟效 益與社會效益。電視節目吸引人們大把往里投錢,廣告紅火,經濟效 益當然有了,似乎契合了“黃金”二字。但筆者以為,此等“黃金” 成色不一定就足,以社會效益衡量,如果電視節目讓人回腸蕩氣,或 是身心受益、精神升華,或是情感愉悅、輕松愜意,那么這樣的“黃 金時段”毫無問題足金足銀、成色十足;反之,電視節目或是血腥暴 力、刀光劍影,或是低級庸俗、陰暗腐朽,看后讓人如食“電視海洛 因”,這樣的“黃金時段”即使給電視臺帶來滾滾財源,也毫無價值 可言,如果考慮到社會效益的負面影響,不僅不可以用“黃金”視之, 就是比之如“廢銅爛鐵”也不為過。 眼下,人們已經意識到不良電視節目的危害性,開始凈化熒屏, 先是有關部門下文,“黃金時段”禁止播放兇殺暴力劇,繼而再次下 文:“深夜23時前禁播兇殺暴力劇。”由此可見管理部門的一番苦心。 但筆者認為,這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下策,更不是萬全之策。 說這樣的話似有苛求之嫌,但這種苛求卻有十分的理由。曾有教 育專家義正詞嚴地指出:“大眾媒體應是一片凈土。”話語分量不難 掂量得出。筆者又順著這個思路想下去,凈化熒屏固然重要,“美化” 熒屏不是更重要嗎?我們在考慮為青少年營造良好精神空間的時候, 可能過多地想到什么不好、不能看,而沒有多想一下能拿出什么好的 東西讓他們去看。青少年正處于身心成長的關鍵時期,他們不僅要看 電視節目,而且要看自己喜歡的那一類,在心智不成熟的情況下,兇 殺暴力常常讓他們感到刺激迷戀,但要讓他們走出“迷霧”,僅僅去 “堵”顯然不夠。影視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是不是應該有這樣的自信: 兇殺暴力能引誘青少年,美好向上更能讓青少年心神蕩漾。 記得二十多年前讀李燕杰先生的《塑造美的心靈》一書,潛移默 化的教益一直留在心間;最近又與滿場的大學生一道聆聽了他的演講, 長時間激越的掌聲重新喚起了美好的記憶。聯想到電視熒屏,筆者想 到,電視機前的數億青少年不是正渴望著這樣美好的享受嗎?“黃金 時段”如果滿足了青少年的這一要求,不正是其“黃金”般價值之所 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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