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編輯:王曉亮
責任編輯:劉美顯
這兩天,教育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安監總局先后發布聲明,宣布退出由關工委發起的全國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1日,中國關工委通過官網發表聲明,活動已停止,關工委已收回活動辦公室公章,并責成其整改部分遺留問題。
全國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究竟是干啥的?教育部等三部委又為何接二連三宣布退出?
記者調查發現,此次事件牽扯到濟南的一家公司,該公司當年為推廣該活動開展的“小黃帽”項目,向其繳納了300萬的贊助費和保證金,但是該項目在山東遲遲未能開展。該公司便將上述多個部門告上法院,希望能追回這筆費用。雖然法院判決該公司勝訴,但時至今日,這筆錢遲遲未能追回。

收取費用牟利產生糾紛
作為中國關工委發起的“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的會簽部委,7月22日、27日、29日,教育部、質檢總局、安監總局分別發布聲明,宣布退出這一活動。而在聲明中,三部委表述的意思高度一致,退出理由都是:有人以“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以下簡稱安教辦)名義與社會公司簽署合作協議,收取相關費用,從事牟利活動,并產生民事糾紛,違背了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的公益性原則。
隨后,中國關工委發布通告承認,在交通安全教育活動開展過程中,確有人未經領導小組同意,以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名義與社會公司簽署合作協議,收取相關費用并產生民事糾紛。對此,中國關工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進行了研究處理,并于2014年7月召開會議,決定停止此活動。此后,這項活動未再繼續開展。
指向濟南一家公司
記者通過查閱全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判決書看到,同“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產生民事糾紛并進入司法程序的公司,只有一家,那就是濟南泰山智文化有限公司。
記者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到的公示信息顯示,濟南泰山智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注冊資本是30萬元,法人代表是魏景飛。公司的營業范圍包括“會議及展覽服務,文化藝術交流,企業形象策劃”等。公司的位置在濟南市市中區十六里河鎮興濟河小區。
在采訪過程中,中國關工委、教育部、質檢總局、安監總局接受采訪的工作人員均表示,確實與濟南泰山智文化有限公司發生過糾紛。

推廣公益“小黃帽”失敗
記者輾轉聯系到泰山智公司相關負責人李女士,據她介紹,公司的主要業務就是推廣小黃帽。
李女士介紹說,2011年底,經過熟人介紹,知道了小黃帽項目。“2011年8月份,四部委開展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里面就有推廣小黃帽的項目。”李女士告訴記者,當時是看重了小黃帽項目才成立的這家公司。
據李女士介紹,小黃帽實際上是公益項目,學生交錢買了小黃帽和保險后,出現意外時就能夠及時送醫,無需家長陪同,并且醫療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李女士也是看中了這是個公益項目,才下決心做下去的。
為了參加小黃帽項目,李女士所在的泰山智公司硬是湊出了300萬元。“和另一家公司一起出資的,他們出了160萬元,我們公司的錢多半是借的。”李女士告訴記者。
然而,雖然抱上了安教辦的大腿,甚至冒著風險借來巨款做押金,但泰山智公司等來的不是財源滾滾,而是遲遲不能開展業務的焦灼。“協議授權給我們在山東區域發售小黃帽(附帶保險),但一直都沒給我們提供,我們沒生意可做。”該公司負責人李女士稱,后來公司向濟南中院提起了訴訟,中國關工委、教育部、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質檢總局都被列為被告告上法庭。
合作模式:一套小黃帽33元 要賣先交贊助費
泰山智公司負責人李女士稱,根據協議書約定,泰山智公司的核心利益條款即授權區域小黃帽(附帶保險)由泰山智公司區域發售,泰山智公司按收入額的20%提取費用。
記者從全國裁判文書網找到濟南市中院涉及此次糾紛的判決書。該判決書顯示,原告濟南泰山智公司訴稱,2012年,該公司與“安全教育辦公室”簽訂合同,約定該公司出資300萬元,由該辦公室授權該公司負責山東省區域內的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并將“小黃帽”(附帶保險)區域發售權交給泰山智公司,每套“小黃帽”(含保險)的定價為33元。因安全教育辦公室沒有銀行賬號,不具有法人資格,200萬元的費用以“贊助款”“保證金”的名義,分次匯入“北京某國淼公司”賬戶,另有100萬元匯給了安全教育辦公室督導員郭某某。
文書中還提到一簽訂協議書的細節,郭某某以及“安全教育辦公室”主任張明還反復解釋:“贊助款是四部委要求,各省都有。各省的款各省用,贊助款先放在安全教育辦公室,你們如果不做了,贊助款和保證金一起退。”該辦公室還承諾泰山智公司舉辦的區域性重大活動,安全教育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協調相關部、委、辦或省、市相關領導主持、出席、講話、授牌等。
濟南泰山智文化有限公司總經理魏景飛:交贊助費看重的是國家部委的身份
記者:你公司當初為何會交“安全教育辦公室”贊助費,你們覺得正常嗎?是不是有權力尋租的嫌疑?
魏景飛:當時簽約也是看重國家部委的身份。因為是四部委的部門,是國家機關,說話是算數的,所以當時還是比較放心簽的協議。當時的工作主要是圍繞推廣“小黃帽”展開的,但我們很快發現不對勁,其實在濟南的推動落地根本就還沒展開,這事兒就停擺了。
記者:怎么發現其中不對勁的?能說一下貴公司交給“安全教育辦公室”300萬費用的細節嗎?
魏景飛:對于這300萬,我現在不做個人判斷。案件現在在執行,我也不愿說更多細節,等我們團隊有個說法后再對外發布,感謝你們關注。
記者:2014年,你們跟“安全教育辦公室”打官司,法院最終判決“安全教育辦公室”退還你們300萬以及賠償你們人力等損失費。現在執行情況如何?
魏景飛:判決書下來兩年了,我們沒有拿到一分錢。
記者:最近一周,教育部等三部委相繼退出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并表示不承認簽署的協議有效。你對此知情嗎?
魏景飛:我也是看新聞才知道的,對我們來說太吃驚了。這兩天我們在開會,商量接下來應該怎么辦。

濟南市興濟河小區二區里的泰山智公司已經人去樓空
探訪:公司現已停業解散
3日上午11時許,記者來到了濟南泰山智公司注冊所在地興濟河小區二區。
記者發現,該小區是一個居民區,樓體已經非常老舊,看起來已經有些年份。記者根據門牌號來到該公司所在的6樓601室。601室的房門緊閉,上方插著干枯的柳條,門上貼著對聯和福字,看起來并不像辦公室,更像是居民的家。記者敲門,但是屋內并沒有人回應。
鄰居告訴記者,平時不怎么見有人,原來有住戶,但是一兩個月前搬走了。小區的保安同樣告訴記者,601并沒有公司,這幾個月一直是用來居住的。
3日中午,記者試圖根據網上的手機號碼,聯系泰山智公司法人魏某某,但是未能成功。
公司相關負責人李女士告訴記者,早在2013年3月,公司就已經停擺了,公司也早已經從原址搬走。“現在公司已經處于停業狀態,公司已經解散了。”
安教辦: 不是法人 不具備還款資格
三部委所稱的“安全教育辦公室”是何來歷?據公開文件顯示,2011年8月,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會簽教育部、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質檢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的通知》。隨后,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領導小組成立,并設立“安全教育辦公室”,該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接受中國關工委的直接領導。“安教辦”自2011年成立以來,主要開展了“小黃帽工程”和“校車工程”。
8月3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系到了安教辦以及相關部委。安教辦工作人員表示,安教辦不是法人,并不具備還款資格,對于三部委退出,只能表示接受。中國關工委工作人員則表示:一切以部委發表的聲明以及法院的判決書為主。而已經宣布退出的三部委教育部、國家安監總局以及國家質監總局的相關工作人員均表示,以部委發表的聲明以及法院的判決書為準。
教育部等三部委從有責到不擔責 濟南泰山智公司雖勝訴卻遲遲沒等來賠償
8月3日下午,山東舜元律師事務所李紅麗律師接受生活日報記者采訪,介紹了訴訟經過。在與四部委的訴訟過程中,李紅麗是濟南泰山智文化有限公司聘請的代理律師。
2013年,因合同糾紛,濟南泰山智文化有限公司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中國關工委、教育部、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質檢總局。經審理,法院做出判決,解除濟南泰山智文化有限公司與被告全國安教辦之間簽訂的《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協辦合作協議書》,全國安教辦須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原告濟南泰山智文化有限公司返還300萬元并賠償損失,四家部委對上述民事責任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但隨后幾部委不服判決,向山東省高院提起上訴,山東省高院宣布駁回上訴,維持原裁決。對于山東省高院做出的判決,幾部委仍然不服,繼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審并獲準許。李紅麗律師介紹,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審判決改變了賠償主體,判令中國關工委和安教辦為賠償主體,其他三家部委不再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泰山智公司負責人李女士告訴記者:“2014年法院已經宣布了判決,安教辦應當返還我們錢款,但是直到今天錢還沒有到位。我們也申請了強制執行,但是一直沒能辦下來。”
3日,山東省政府網站上發布了《關于做好房地產領域易發問題治理工作的通知》,將加快治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不規范、房屋交易監管不到位、房屋交付不合規和爛尾樓盤難處置等房地產領域易發問題。[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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