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12日,臺灣歌手張雨生因車禍不幸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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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翻看今日的報紙,我竟不知道歌手張雨生———那個帶著黑邊眼鏡,很干凈、很斯文的大男孩,離開我們已經5年了,他的《大海》和《我的未來不是夢》,這些年來我時不時地哼唱,竟在不經意間變成了懷念。
然而有媒體在懷念同時,又鑒于同樣因車禍而逝的洛桑,順勢發出勸諫,勸謝霆鋒好自為之.我對此深不以為然。似乎以此詮釋雨生和洛桑之死的意義,只在勸戒后來者得意勿忘形,小心駕駛。我寧愿贊同一種說法,說雨生不是棄我們而去,只是“別有天地非人間”,熱衷音樂的他,搶先開路去了。
我以為每個生命自有每個生命的軌跡,任何人都不應拿自己的活法來指導別人。如若似勸諫者所言,那么身為藝人的他們最好的身份還是公務員,循規蹈矩,小心以求駛得萬年船。頗有才藝的香妃飾演者劉丹,是坐在朋友的車里被飛出而殞命的,難道是小心能夠避免得了的嗎?藝人自有藝人的生活,而該發生的事情也不會因為不愿意而不發生。這就是意外。除此以外,我們一定要附著別的原因和意義嗎?
也許是天堂要開群英會了。
高楓走了,羅文走了,李媛媛走了。這個秋天,演藝圈里似乎有太多令人傷感的事情發生著。我不由得回憶起陳百強,回憶起黃家駒,回憶起鄧麗君……都是當紅藝人,卻走得各有各的不同,試問,又將如何把他們的走歸類,而闡釋某種意義,留下所謂的勸諫呢?
想起了大文豪泰戈爾的那句話“天空沒有翅膀的痕跡,而我已經飛過。”生命不在于長短,而在于曾經經歷過或是精彩過。生命只是一個過程,僅此而已。留下的已經足夠,而懷念讓它變成了永恒,還是少一些勸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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