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天,沸沸揚揚的田震名譽官司田震勝訴。法院最終以《南京晨報》侵犯了田震的名譽權而要求其頭版致歉聲明,并一次性支付田震精神撫慰金3萬元。 。冈拢玻啡眨赌暇┏繄蟆返冢赴骘@著位置刊登了《毛寧太臭田震沒藝德圈內人在寧話歌星》一文,其中一段的子標題為《千萬別和田震合作》。文章一出立刻引來了各界的強烈反響。3天后,田震委托其律師以名譽權受侵害為由將該報告上了法庭。 判決后,田震的音樂制作人張衛寧表示,對今天法院的判決基本滿意,實際上這次田震之所以要打這場官司主要是因為要討個公道,對于當初提出的賠償120萬元精神損失費的請求,真正賠款的多少并沒有太多的所謂。另據田震的委托人田愛京律師稱,由于受《南京晨報》此文的影響,原定12月在南京舉行的田震個人演唱會已被迫擱淺。 《南京晨報》的陳議律師在談到今天的判決時表示還沒有決定是否繼續上訴,一切要等到回到南京商量后再決定。 (宗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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