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據香港媒體報道,電影《英雄》在九寨溝拍外景時發生車禍撞傷人,李連杰無辜被牽涉其中,并指他于車內對傷者無動于衷,雖然李連杰表示不會對失實的報道追究,但經理人公司卻考慮循法律途徑申訴,索償金額估計超過一億美元。 車禍事件后,雖然張藝謀曾力證意外發生時李連杰不在現場,而支持拍攝的解放軍、武警和保安均可證實,但李連杰的負面報道仍是沒完沒了。李連杰曾開玩笑說:"如果這個報道發生在美國,我就發達啦,僅是名譽上的賠償起碼都要過億美元。" 雖然杰仔本人不想作出追究,但他所屬的經理人公司ICM卻不想息事寧人,因為發生"撞傷人"事件后,李連杰被指是冷血無情,與他一向的形象很不符,李連杰的一些廣告與活動都被迫停了下來,所以經理人公司打算在李連杰完成拍攝工作后,會對作出失實報道的成都報社進行起訴。以李連杰一年拍攝兩部電影及另加廣告計,賠償估計超過一億美元。 (千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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