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女影星薇諾娜·賴德因為其扮演的清純少女形象而深得影迷喜愛,但在去年12月卻因為涉嫌在商店行竊被捕。有關審判即將開庭之前,包括《洛杉磯時報》在內的幾家美國媒體卻為賴德喊冤,稱警方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賴德行竊。賴德一案中最關鍵的證物是一盤錄像帶。
去年12月12日,洛杉磯薩克斯百貨商店的店員報警,稱賴德在購物時私自拆毀該店商品上帶有報警感應器的標簽,沒付款就企圖將這些價值5000多美元的商品帶出商店。警方當即逮捕了賴德,并以商店內閉路電視所拍錄像帶為證據,以盜竊、商業行竊、損毀物品等多項罪名對賴德提出起訴。
賴德在交付2萬美金的保釋金后被釋放,但仍然必須出席3月14日的審判。審判即將開始前,《洛杉磯時報》和一個名為“特好”的電視節目均表示,已經看過薩克斯百貨商店拍攝的有關賴德的錄像帶,但其中賴德并沒有如警方所說的那樣拆毀商品標簽。兩個報道都指出,錄像帶中,賴德在試用帽子、口紅等商品,乘電梯在店內走動,和售貨員閑聊,進出試衣間,但沒有拆毀商標,而走出商店時就被捕了。
《洛杉磯時報》報道說,錄像帶顯示,賴德在商店里試戴一頂黑色帽子,并帶著帽子去試其他衣服,而她從試衣間出來后,畫面上就看不到帽子的標簽了。此外。錄像帶還顯示,店員們一直簇擁在賴德前后,當賴德進入試衣間后,一名店員已經拿到了一張信用卡。聲稱逐個畫面研究過這盤長90分鐘的錄像帶的“特好”娛樂節目也表示,沒有發現賴德拆毀商品標簽,也沒有在錄像中發現警方所說的賴德用以剪去標簽的剪刀。袁原
新聞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