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刊》刊登女星裸照封面風波,上個月香港淫褻物品審裁處完成對《東周刊》評級的復核,駁回《東周刊》的上訴,維持裁定周刊刊登女星裸照封面,屬于第三級淫褻物品,香港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10日上午采取行動,在多個地方同時逮捕10男1女,他們全部是雜志的管理人員,并無記者。
據臺灣媒體報道,香港色情及不雅刊物審判處曾裁定《東周刊》刊登女星被虐裸照為“三級”,“東周刊”要求覆核敗訴,經有組織罪案調查課接手調查后,警方10日早上采取行動,在多處拘捕10男1女,他們都是《東周刊》的職員,大部分為管理層人員,各人獲準以五千港元保釋,二至三星期后向警方報到。
去年11月,香港英皇娛樂集團旗下的《東周刊》在封面刊登了香港藝人劉嘉玲在12年前被人綁架時拍下的受虐裸照,引起社會公憤還舉辦大規模的游行示威,在全港藝人強烈譴責下,迫使英皇高層不得不公開道歉,更責令肇事的《東周刊》即時停刊,導致200多名員工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