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iPad內地涉侵權或被罰300億
2012-02-14 16:38:00 林曦 來源: 金羊網—羊城晚報 我要評論
[提要] 在蘋果一審敗訴之后,蘋果公司和深圳唯冠公司關于iPad商標的爭奪戰愈演愈烈。

廣州北京路一家商場內,高掛蘋果iPad2的廣告 羊城晚報記者 周巍 攝
羊城晚報記者 林曦
在蘋果一審敗訴之后,蘋果公司和深圳唯冠公司關于iPad商標的爭奪戰愈演愈烈。據《河北青年報》消息,在河北石家莊的多處蘋果授權經銷商已經下架了iPad2,并且石家莊新華區工商局12日還查扣了45臺侵權iPad2。
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透露,截至目前已有9個省市區近20家工商部門介入調查iPad商標侵權案。唯冠方面還有意向海關提出申請禁止蘋果iPad產品進出口。而蘋果公司已經向廣東省高院上訴,將于2月29日開庭。目前,蘋果方面三緘其口不做回應。
iPad商標究竟有無賣過?
目前,雙方爭論的焦點主要集中于:深圳唯冠到底有沒有把iPad商標賣給蘋果。在深圳唯冠看來,這個商標根本沒賣過,而蘋果公司則認為,既然臺灣唯冠把全球商標權都賣了,iPad的中國商標自然也包括在內。據了解,2000年,臺灣唯冠在多個國家與地區分別注冊了iPad商標。深圳唯冠2001在中國大陸注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
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表示,臺灣唯冠和深圳唯冠同屬于香港唯冠國際控股集團,但是兩家子公司分別獨立運營,并不能代表彼此。謝湘輝同時透露,2009年蘋果公司曾與深圳唯冠接觸協商iPad商標的使用權,當時唯冠方面的開價是幾百萬美元,但是雙方沒談妥,而后蘋果方面一直在中國邊打官司邊賣iPad。不過,他同時承認,兩家公司都是通過代理律師來交涉,在公司層面上并未有過接觸。
有業內人士認為,在蘋果看來,已經花了3.5萬英鎊與臺灣唯冠簽署了iPad商標的全球轉讓協議,這意味著蘋果可以取得在全球的商標授權。但深圳唯冠認為,iPad的中國大陸商標權并沒有包含在3.5萬英鎊的轉讓協議中,而且,深圳唯冠才是iPad商標權在中國大陸的擁有者,臺灣唯冠沒有出售權力,所以iPad的中國大陸商標權不屬于蘋果。
蘋果或將面臨300億罰單
謝湘輝律師透露,目前已經向全國近20家工商部門發送了關于蘋果iPad商標侵權的投訴信,涉及山東、河北、湖南、四川等地。雖然蘋果在廣東高院繼續上訴,但是唯冠方面也已向上海浦東法院提起了商標侵權的訴訟,并定于2月22日開庭。唯冠希望相關部門能在上海地區禁售蘋果iPad產品。
在iPad銷售渠道遭全面封殺的同時,有媒體報道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開出的罰單高達2.4 億元,但目前未進入執行程序。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易觀國際的數據顯示,從2010年第4季度到2011年第3季度,蘋果iPad系列平板電腦累計在中國大陸銷售了362萬臺。按照均價每臺3000元計算,已經遠遠超過了108億元人民幣。如果蘋果終審依然敗訴,工商局對蘋果的最高罰款可以超過300億元。
唯冠希望達成和解
謝湘輝律師表示,一旦從法院拿到禁止令后,唯冠方面將要求蘋果在中國大陸的各個渠道停售iPad產品。但他同時表示,據他了解,深圳唯冠仍期望與蘋果公司達成和解,但目前蘋果尚未有明確表態。
有業內人士評價,深圳唯冠向法院申請禁止令是“以進為退”,依靠渠道商施壓倒逼蘋果盡快和解。但是唯冠方面目前并未透露希望達成和解的賠償金,其代理律師只是表示,和解是最佳方式,唯冠希望能保護自身的權益。
國內知名律師于國富在談及此案時表示,正常情況下二審蘋果逆轉幾率不大,他認為雙方和解的可能性非常大,雙方僵持的核心在于唯冠的要價和蘋果對iPad在大陸更名成本的評估。
雖然蘋果(中國)公關部負責人黃昱娜對此案表示“不作評論”,但有業內人士指出,蘋果倘若更換商標,重新進行營銷和宣傳的代價也將巨大。
唯冠有意向海關投訴
謝湘輝律師還透露,目前深圳唯冠正準備向海關提供材料,要求禁止蘋果iPad的進出口。不僅如此,唯冠方面表示,蘋果以一個注冊于英國的公司用3.5萬英鎊購得iPad商標,在法律上顯失公平。如果依據美國法律,對于不透露購買意圖的行為有“欺詐嫌疑”,并有意以此為由在美國向蘋果公司提起訴訟。
唯冠另一位代理律師馬東曉指出,深圳唯冠至今并沒有向蘋果提出具體的賠償金額,目的就是希望可以與蘋果進行和解。“唯冠沒有正式報過價,而蘋果非常高傲,沒有聽取報價的誠意。”
林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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