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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報紙、期刊以軍隊名義發布醫療廣告
新聞出版總署發出通知
近一個時期以來,社會上一些游醫、藥販冒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的名 義在報紙、期刊發布醫療廣告、坑害患者的情況又有所抬頭。部分報刊、尤其是一些老年報 、文萃報等文化生活類的小報小刊把關不嚴,未認真審核,刊載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名義發 布的醫療廣告,造成不良醫療廣告泛濫,致使很多患者上當受騙,損害了患者的利益,敗壞 了軍隊的聲譽,影響極為惡劣。 通知要求,為迅速糾正當前冒用軍隊名義亂登醫療廣告的問題,根據《關于禁止以軍隊名 義發布醫療廣告的通知》精神,現再次重申,禁止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報紙、期刊上刊載以解 放軍和武警部隊名義(包括軍隊單位、軍隊個人和冠以與軍隊有關的任何稱謂)發布的醫療廣 告。正在發布和已經簽訂發布合同的上述醫療廣告,應當立即停止發布,堅決終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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