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編輯:魏鵬
責任編輯:姜暉
大眾網6月7日訊 從山東省環保廳獲悉,2017年3月27日至4月15日,省環境保護督察組第三組對日照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形成了督察意見。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督察組于2017年6月5日向日照市委、市政府進行了反饋。反饋會由齊家濱市長主持,督察組董書華組長通報了督察意見,劉星泰書記作表態發言,督察組包自民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日照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了會議。
督察認為,2013年以來,日照市委、市政府能夠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不斷強化主體責任,系統謀劃、持續推進,生態日照建設取得明顯成效。把“生態立市”擺在全市“五大戰略”之首,市委、市政府多次專題研究環保工作,出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強環境保護的一系列文件,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定期聽取情況報告,深入開展環保調研,對環保工作起到良好監督和促進作用。持續強化污染治理。2013年以來先后投資37.9億元實施了十項環保重點治理工程,開展污染治理攻堅,集中解決一批“老大難”問題,制定實施大氣、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出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負面清單,加大執法力度,全市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統籌推進城鄉環境保護。嚴格按照《山東省主體功能區規劃》定位發展,將全市國土面積的23%列入省級生態紅線,全市林木綠化率達到42%。實施“林水大會戰”、“清清河流”行動,推進“八大綠化工程”、“六大興水工程”,完成投資58.6億元。2016年,在省城鄉環衛一體化滿意度調查中,日照市成績居全省第一,在省群眾滿意度測評中,日照市的“居住環境”得分居全省第二位,城鄉環境面貌明顯改善。
日照市高度重視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按照邊督邊改的要求,嚴查嚴處督察組交辦的環保問題和群眾舉報案件,并向社會公開。截止6月2日,督察組交辦的324件環保問題和舉報案件已基本辦結,共關停取締非法企業100家,責令整改777家,立案處罰113家,罰款985.431萬元,拘留18人,約談63人,問責109人。
督察指出,日照市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了積極進展和階段性成果,但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之間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長期積累的矛盾和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環境保護工作力度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眾的期盼相比仍有差距,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環境保護決策部署還有不到位的地方。思想認識有待提高。從個別談話和走訪問詢情況看,部分同志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艱巨性和嚴峻性認識不足,有的在環境保護方面說得多、做得少,有的習慣把環境問題歸咎于客觀原因,對主觀原因和自身工作問題認識不到位。一些企業負責人污染治理主體責任不落實,違法違規問題時有發生。壓力傳導不夠到位。布置環保工作發文件多,督促落實少,目標考核不嚴、問責偏軟,市、縣、鄉、村環保工作壓力層層遞減。網格化監管責任沒有得到很好落實,存在環境監管盲區。一些地方、部門大局意識不夠強、履職不到位,存在“上熱下冷,政熱企冷”的現象,主動擔當、齊抓共管的局面沒有真正形成。部分目標任務未完成。2016年日照市細顆粒物(PM2.5)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改善率、二氧化氮控制指標,均未達到《山東省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二期行動計劃(2016—2017年)》目標要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沒有完成省里下達的約束性指標。日照港集團嵐山港北港區、山東海右石化集團有限公司未按照《日照市大氣污染防治二期行動計劃(2016-2017)》時間節點完成鍋爐超低排放改造。付疃河大古鎮國控斷面未實現《日照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日政發[2016]15號)中2016年底氨氮達到V類水質目標要求。
二是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力度不夠。煤炭消費減量工作進展緩慢。產業結構偏重,鋼鐵、石化、火電等支柱產業燃煤總量居高不下;未嚴格落實《日照市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沿海養殖小鍋爐大部分無污染治理設施,城中村、城鄉結合部以及農村地區散煤使用比較普遍,大氣污染問題突出。揚塵污染問題突出。城市揚塵控制措施和管理水平普遍偏低,相關部門和單位未嚴格落實《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大部分工地不同程度存在黃土裸露、圍擋不嚴、苫蓋不全等問題,渣土車違規運輸問題未徹底解決。大部分采石場未采取防塵抑塵措施。日照港石臼港區防塵措施不到位,運輸車輛不按規定沖洗,粉塵無組織排放嚴重。五蓮縣石材加工園區的近200家企業粗加工車間封閉不徹底。嵐山區碑廓鎮100余家木材加工廠無環保手續,露天作業。工業企業違法違規現象突出。2016年全市有工業燃煤鍋爐419臺(不含發電鍋爐),只完成111臺淘汰或清潔能源替代,現有鍋爐大多污染治理工藝簡單、設施簡陋,難以長期穩定達標。莒縣列入爐窯整治清單的90家企業,僅有32家完成治理任務。日照市萬豪磚業有限公司利用旁路偷排廢氣;山東海右石化集團有限公司、金海玻璃有限公司等廢氣超標排放;日照海通絲業有限公司等鍋爐未按規定淘汰;山東康洋電源有限公司、益祥魚粉有限公司、日照中博化工有限公司等擅自安裝燃煤鍋爐。日照鋼鐵控股有限公司、日照中聯水泥有限公司、日照富凱木業有限公司等40多家工業企業廢氣無組織排放比較突出,防塵、抑塵措施不到位。現場抽查15家涉危廢企業,5家漏報危廢種類,2家瞞報、虛報危廢產量,如日照廣大化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不合格產品一直未按照危險廢物管理,少報膠乳渣產生量,虛報污泥產生量。車船污染問題日益突出。日照市機動車保有量逐年增加,特別是日照港吞吐量增長較快,大量重型運輸車輛尾氣、停靠船舶燃油污染對空氣質量的影響越來越大。
三是部分流域、園區環境問題亟待解決。地表水水質未實現根本好轉。“十二五”期間付疃河大古鎮斷面、繡針河汾水橋斷面、沭河夏莊斷面水質惡化。2016年國控斷面氨氮濃度同比反彈133.9%。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50%的市控河流斷面水質為劣Ⅴ類。廈門路人工濕地水質凈化等四項工程未按照《崮河流域“治、用、保”八項工程實施方案》的要求如期完成。經現場采樣監測,付疃河大古鎮斷面化學需氧量、總磷分別超標0.15倍、2.4倍;沭河夏莊橋斷面化學需氧量超標0.33倍;繡針河汾水橋斷面化學需氧量、總磷分別超標0.17倍、1.73倍;巨峰水庫總氮超標8.37倍。污水管網不配套。全市仍有7個鄉鎮未建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城鄉結合部污水管網不配套,雨污不分流,大量生活污水直排。督察發現,崮河流域有多處污水直排口,采用河道納污、截流堰攔蓄,存在溢流隱患;沭河流域浮來山鎮污水管網不配套,導致污水處理廠無法正常運行,生活、工業廢水直排柳青河,最終匯入沭河。畜禽養殖污染嚴重。全市14萬家養殖場(戶)中,絕大多數沒有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按計劃2017年3月底前,禁養區內萬余家畜禽養殖場(戶),目前還有3400多家未拆除、搬遷,大部分停養的養殖大棚拆除不徹底。大量畜禽糞便積存在溝渠內,崮河、沭河及繡針河等流域存在養殖廢水直排河道現象。部分企業廢水超標排放。莒縣部分蔬菜加工、屠宰企業廢水直接排放。現場取樣監測,莒縣山東新辰食品有限公司廢水直排,化學需氧量超標6.4倍、氨氮超標1.03倍。工業園區環境保護工作有待加強。5家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尚未完成規劃環評跟蹤評價。縣級以下產業園區(工業聚集區)未全面開展規劃環評,部分入園企業未辦理環保手續,僅東港南湖工業園就有10多家企業。經濟技術開發區、莒縣工業園、市北經濟開發區、嵐山化工產業園等集中供熱配套建設滯后,超過50臺燃煤鍋爐未淘汰。東港區濤雒鎮工業聚集區污水處理廠因管網不配套未投運。莒縣劉官莊塑料顆粒產業園管理不規范,污水管網不配套、雨污不分流。
督察要求,日照市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加快推進日照市經濟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全面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適應綠色發展要求的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形成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工作機制。要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對本次督察工作的批示精神,切實解決當前的各類環境問題,對于督察發現的具體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逐一厘清責任,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責任追究。
督察強調,日照市委、市政府應根據《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結合督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督察意見反饋后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通過省和市級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有關問題線索進行梳理,形成了問題清單,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日照市委、市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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